養 兒 育 女 四 類 型 父 母
一、「威權型父母」(Authoritarian
parents):其特色是立下許多的限制和對兒女的期望;父母嚴格執行,兒女唯命是從。
二、「威信型父母」(Authoritative
parents):也有制定家規,但較有彈性;父母不僅主動向兒女解釋制定家規的原因,同時自己也身體力行。兒女們不僅能瞭解到「限制」是出於「愛護」,也能感受到父母的愛心和家庭的溫暖。
三、「放任型父母」(Indulgent
parents):這類父母對孩子行為上的約束力非常有限,父母態度是隨和的、可溝通的,但本身卻不具備任何的權威。
四、「放牛吃草型父母」(Uninvolved
parents):這類父母對兒女不抱任何的期望和要求,同時對兒女的請求,也表現出懶得理會或回應。少部份的父母更表現出忽略、疏忽,甚至拒絕承擔父母的角色。
「放牛吃草型父母」的兒女,在所有領域中,表現最為低劣,造成的社會問題也是最大。
「放任型父母」的兒女,則常表現出任性、有侵略性、缺乏自信心和成績低落。
「威權型父母」養育出來的兒女,會表現出情緒困擾和脾氣暴躁。 這是因為當父母親,嚴厲要求過多過高,甚至苛求時,雖有助於能力表現和行為控制,但情緒管理就容易出現偏差。
「威信型父母」的兒女,則表現出肯合作、自律、有活力、友善和肯上進。因為有責任心的父母親,既能即時回應兒女,也重視兒女心理成長的各樣的需要。又因「威信型父母」比「威權型父母」更客觀、更有效率;尤其對青少年,隨著年歲的增長,更具有權威、影響力、說服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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